上海一中院:房產原登記在夫妻名下,后變更登記為一人,應視為贈與 婚姻繼承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2年1月11日案情簡介: 再婚夫妻洪某2與張某1于1994年結婚。2012年12月4日丈夫經核準登記為系爭房屋(應為婚前財產)的產權人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