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約定“雙方除以上財產債務分配安排外,無其他財產債務安排。”,即可排除對方對已知財產分割 婚姻繼承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1年12月24日案情簡介: 力某與熊某于××××年××月××日登記結婚,于2015年4月22日登記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對“財產及債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