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應如何理解?-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合同糾紛07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2月14日改判要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詳情
被掛靠單位需對掛靠車輛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合同糾紛06 ?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2月14日改判要點:案涉車輛在一定程度上接受被掛靠方的監督和管理,車輛的運營及所開展的運輸活動與被掛靠方存在必然聯系。同時,掛靠方詳情
業主將拆遷安置房一房二賣,中院最終判賠100萬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確認合同效力糾紛05 ?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2月14日改判要點:違約金的調整應當綜合衡量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履約程度、當事人的過錯等因素確定。賣方在履約過程中違約導致案涉合同解詳情
開展資金融通業務應具備從業資質,否則合同無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合同糾紛04 ?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2月14日改判要點:大龍公司在不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情況下卻持續性地向不特定對象開展資金融通業務,擾亂了國家金融管理和信貸管理秩序,詳情
欠條上加蓋的公章與備案公章不一致,公司是否需要承擔還款責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合同糾紛03 ?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2月14日改判要點:欠條上加蓋的公章與工商備案的公章雖不一致,但公司員工已經作為公司代理人在欠條上簽字,公司作為被代理人仍需承擔賠詳情
借名買賣合同被認定無效后,房屋征收權益如何分配?-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合同糾紛02 ?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2月14日改判要點:綜合陳天長期借用劉飛房屋并且未支付相應費用的情形,本院認定劉飛向陳天返還40%的房屋增值損失,一審法院認定的比詳情
向不特定對象開展信用消費授信額度業務應視為金融業務,合同依法無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合同糾紛01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2月14日改判要點:大龍公司在不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情況下卻持續性地向不特定對象開展資金融通業務,擾亂了國家金融管理和信貸管理秩序,詳情
代書遺囑代書人即便未標明見證人身份,在符合見證人身份前提下本身即為見證人之一-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繼承糾紛01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0月19日改判要點: 本案當事人未提出三位證人具有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的情形。因此,本案代書遺囑的代書人吳某,亦當然具有見證人身份,詳情
互不相識雙方發生收款關系,匯款方提起不當得利之訴的,應由被告舉證證明收款有合法根據-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不當得利糾紛03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0月19日改判要點:不當得利糾紛中,原、被告雙方互不相識且無經濟關系,原告主張系誤填銀行賬戶錯匯款項,被告抗辯系將賬戶出借他人使用詳情
若另案訴訟中有證據證明該款項為投資款的,法院將不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不當得利糾紛02 合同債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0月17日改判要點:在不當得利糾紛中,同一筆款項曾在另案訴訟中有證據證明屬于投資款的,將因不符合不當得利構成要件中的取得財產無合法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