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師推薦閱讀–辦不下來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分類: 房屋物業2019年7月18日標簽: 房產證房屋買賣合同福州律師福州律師蔡思斌 來源 福州律師卓文彬 微信公眾號 【分析解答】 ?《物權法》第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案情】 2017年4月15日,張三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貸款購買開發商開發的一套房子。張三2017年12月28日辦理了入住手續,但未實際入住。2018年3月2日,在成都某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參與下,張三、李四及中介公司三方簽訂了《房屋交易居間合同》,合同約定,李四購買張三的房子,價款140萬元。合同簽訂后,李四在等待開發商給張三辦理房產證,以便于盡快過戶,但是該項目的開發商已被撤銷了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房地產公司已是人去樓空,該項目無法辦理初始產權登記,所購項目的所有購房人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于是李四狀告中介公司,要求確認三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無效,并要求返還購房款。 法院認為:因開發商已不存在,買方最終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其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賣方返還房款。 【案例分析】 目前法院對于沒有產權證即簽訂買賣合同并約定產權證辦理下來后辦理過戶手續的二手房買賣案件傾向于認定合同有效,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案例按此處理。但是對于簽訂合同時沒有房產證,賣方最終也不可能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導致買方無法取得房產證,買方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保護,這時一般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判決賣方或中介公司將已收的房款返還給買方。本案中的原告李四就是屬于后一種情況,由于開發商不存在,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因此法院判決認定買賣合同無效,賣方返還房款,更有利于保護善意原告的利益。 【專家提示】 ?無房屋產權證的房屋最好不要購買。 分享此文文章導航上一個上一篇文章福州律師推薦閱讀–福建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做好現階段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有關事項的通知》下一個下一篇文章福州刑辯律師推薦閱讀–張扣扣被執行死刑相關文章福州律師評析:房東因租客同住人為94歲老人悔約訴其欺詐,一紙判決揭露租房市場的隱形門檻2025年4月18日福州律師評析:丈夫將房屋公證約定給妻子個人所有,但母親手上又有代持協議,這套房到底歸誰?2025年4月14日福州律師評析:房子被父母提前過戶給兒子了,女兒還能繼承嗎?2025年3月28日福州律師解答: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后再出售需要交哪些稅,有無相應優惠政策?一文讀懂福州有關稅費政策!2025年3月26日福州律師評析:鄰居改造房屋結構,對相鄰業主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響的,能令其恢復原狀嗎?——人民法院案例庫入庫案例2025年3月5日福州律師評析:公房原承租人去世后有更名,后續公房拆遷補償是否全部歸屬更名人?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