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樓集中宣判5起涉黑案件
1月10日福州鼓樓區法院對5起涉惡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3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到一年不等,其中29人并處罰金50萬元到1萬元不等。
當日上午10:00,集中宣判活動正式開始,郭某等8名被告人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一案公開開庭宣判。經法院審理查明,郭某等8名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分工合作,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被告人郭某伙同被告人潘某利、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套路貸”模式,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郭某糾集被告人潘某利、覃某、鄭某東、趙某焰、趙某、謝某尖、鄭某等人,分別結伙多次采用上門噴油漆、寫大字、堵鎖眼、打電話威脅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償還債務,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趙某還伙同他人采用非法手段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福州鼓樓區法院根據被告人郭某等8人在犯罪中的主從作用、認罪悔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郭某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其余被告人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十個月到一年不等。
同日,其他4個案件依次有序宣判,在此次集中宣判的刑事案件中,涉及“套路貸”、暴力討債、涉黃等掃黑除惡重點領域。
據介紹,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福州鼓樓區法院目前共審結涉惡犯罪集團2件12人、涉惡犯罪團伙5件32人、涉“套路貸”3件15人。
二、永泰公開集中公開宣判2起涉惡案件
10號上午,福州永泰縣法院集中公開宣判被告人楊某某等9人開設賭場、聚眾斗毆和被告人楊某甲等2人聚眾斗毆兩起刑事涉惡犯罪案件。
經福州永泰縣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某等9人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過程中,形成了一個以被告人楊某某為首要分子且組織成員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營利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提供場所和賭具,組織他人聚眾賭博,抽頭漁利,其行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楊某某、溫某某、林某某伙同他人持械聚眾斗毆,其行為均構成聚眾斗毆罪。被告人楊某甲、袁某某伙同他人持械積極參與聚眾斗毆,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斗毆罪。
據此,福州永泰縣法院依法以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判處十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個月不等。
刑事犯罪影響惡劣,危害極大,犯罪者理當伏法。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屬在遭遇相關事件之時,建議考慮咨詢刑事律師,尋求正當途徑解決刑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