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淘寶客服購買買家信息,你怕嗎?
5被告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和詐騙罪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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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瘋狂“剁手”之后,廣大消費者可得注意了,要特別謹防有人冒充淘寶客服,以需退款為借口,發送網站鏈接,騙取消費者信息,從而趁機轉走賬戶資金。近日,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審結這樣一起網絡詐騙案,犯罪團伙主犯藍華某、藍貴某兩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和詐騙罪,數罪并罰被分別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5.5萬元;其余3人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至二年零三個月不等刑期,并處3.5萬元至3萬元不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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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作案?冒充客服實施詐騙
2015年7月,藍華某、藍貴某兩兄弟聽說淘寶詐騙好賺錢,于是在他人指導下學習利用淘寶網絡實施詐騙。2015年8月,兩人在上杭縣才溪鎮嶺和村一民房內組織設立窩點,開始實施淘寶網絡詐騙,兩人準備筆記本電腦、無線網卡、手機、收款的銀行卡和幾個QQ號等作案工具。林某金、林某紅、莊某后陸續應邀加入參與詐騙。
在實施詐騙中,5人分工明確。藍華某負責租用詐騙所需的釣魚網站和向他人購買淘寶買家的交易信息,購買淘寶買家的交易信息達790條。藍貴某組織林某金、林某紅、莊某冒充淘寶客服人員實施詐騙,誘騙淘寶買家在釣魚網站頁面上輸入銀行卡號、密碼等重要信息,藍華某根據該信息進入淘寶買家的銀行賬戶或通過發送支付寶和微信二維碼讓買家掃碼騙得買家的資金,并將騙得的資金購買游戲點券后出售,從中非法獲利。
對所得贓款,5人按四六分成,藍華某和藍貴某分六成,林某金、林某紅、莊某在各自打電話騙得的金額內分四成。從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藍華某和藍貴某等人共騙取各被害人資金合計18萬余元。
退款為由?引被害人入陷阱
2016年12月9日,肖女士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的電話,男子自稱是淘寶網店店主,男子告知肖女士其在淘寶網上購買的雪紡衫質量有問題要將衣服召回并退款,讓肖女士加QQ好友,按照對方發送的鏈接和退款程序操作。肖女士信以為真,點擊鏈接后輸入淘寶賬號及密碼、公民身份號碼、銀行賬號及密碼、驗證碼,后手機短信顯示其消費了2.4萬余元。除肖女士外,藍女士等受害人均是因淘寶退款上當受騙,最高額的被騙取6萬余元。
根據藍貴某供述,他們實施詐騙的流程是先買淘寶買家信息,通過非實名登記電話聯系買家,自稱淘寶客服或店主,向淘寶買家核對信息,在核對是買家本人后,騙稱買家購買的商品有質量問題或者說訂單異常,需要辦理退款,通過QQ聊天方式將退款鏈接發給買家,要求淘寶買家按鏈接的退款步驟操作。一些警覺性不高的買家點擊鏈接后就出現一個假淘寶退款界面,買家需要填寫姓名,卡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點擊頁面下方“獲取短信驗證碼”后就掉入了詐騙團伙精心設置的陷阱。
淘寶買家在界面上填寫的所有信息在藍華某的電腦上都可以看到,藍華某利用買家填寫的銀行賬號或者支付寶賬號到盛大網絡游戲充值平臺購買游戲點券,盛大游戲充值平臺會發送一條真實的消費驗證碼到買家的手機上,買家將消費驗證碼填入釣魚網站界面后,藍華某馬上將驗證碼復制填入盛大游戲充值平臺,這樣詐騙就成功了。藍華某將詐騙得來的盛大點券以8.3折賣給卡商,卡商將盛大點券處理后,將錢轉到其事先準備的交通銀行卡上。
福州律師提示 ? 團伙作案?網上購物要小心
法院經審理認為,藍華某、藍貴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屬共同犯罪。藍華某、藍貴某、林某金、莊某、林某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屬共同犯罪。其中藍華某、藍貴某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是主犯;林某金、莊某、林某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案件審理過程中,5人均退出非法所得退賠各被害人,4人主動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自愿認罪,法院本著“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參與詐騙時間長短、已查明參與騙取資金數額、非法獲利等情節分別予以量刑。
近年來,網上購物成為很多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之一,隨之而來的網絡詐騙也越來越多,在此也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提高警惕,特別是收到退款索要身份信息電話、短信,或者收到退款鏈接時,一定不要輕易透露個人信息,注意提高自身防范意識,避免財物損失。
福州律師網分享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