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起虛假訴訟案件在鼓樓法院開庭審理||福州律師網分享
日前,一起涉及虛假訴訟罪的案件在福州市鼓樓法院開庭審理。據悉,此案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開始施行以來,福州首例涉及虛假訴訟罪的案件。
2013年12月,鄭某因借貸糾紛被多名債權人起訴至法院,并被申請執行分配其在福州的房產,晉安法院將鄭某房屋拍賣所得款180萬元用于執行分配。誰知一場虛假訴訟的“好戲”在這起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中醞釀。為挽回部分利益,鄭某委托林某擔任民事訴訟代理律師,在林某“出謀劃策”下,鄭某虛構向好友蔣某借款130萬元人民幣,并由蔣某向法院起訴鄭某還款。2014年7月9日,蔣某拿著法院做出的民事調解書向晉安法院申請參與分配鄭某的房產。2016年5月5日,晉安法院做出執行款分配方案通知,蔣某參與分配執行款。因鄭某的債權人李某懷疑蔣某與鄭某之間有串通嫌疑,于2016年8月向鼓樓檢察院舉報。之后,檢察院發現了該案的事實線索,將該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鄭某于2016年9月29日被公安民警抓獲,蔣某、林某分別于2016年10月17日、10月19日向公安機關投案。
庭審中,鄭某、林某和蔣某3名被告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日前,鼓樓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了該案,案件將另行宣判。
責任編輯: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