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難免有追尾擦掛事情發生,但一年多時間內陸續發生36起交通事故,而且事故過程如出一轍——駕駛轎車直行時撞上前方變道車。蹊蹺的連環事故引起保險公司警覺,從而牽出一起追尾騙保案。近日,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直行車司機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
直行追尾變道車獲賠1200元
2014年10月29日9時左右,楊先生駕駛轎車下班回家。當轎車開到九龍坡區荒溝附近加油站時,因前方道路整修原因兩道并成一道,道路變得狹窄而擁擠。
楊先生從后視鏡里看了看后面車輛,目測后車離自己大約有30米左右,經驗告訴楊先生這是安全距離。隨后,他便打著左轉向燈慢慢向左變道,誰料后車絲毫沒有減速,而是加速開上來,與楊先生的轎車發生擦掛。
事故發生后,楊先生一邊報警一邊拍照固定證據,兩人一起到所在地交巡警處理,認定楊先生壓線變道,應負全責。
保險公司人員到場并對直行后車進行定損,定損金額為1200元。楊先生見是自己全責,雖然有些埋怨后車開得太快,但也只能吃啞巴虧,當場支付給直行車司機熊某1200元現金。
一年多時間發生幾十起擦掛
令人想不到的是,這一起看似簡單的交通事故,卻是直行車司機熊某精心策劃、自導自演的碰瓷騙局中的一例。直到一年后,這場騙局才得以真相大白。
最早發現問題的,是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理賠人員發現,從2014年5月到2015年7月,在主城區多條道路上,熊某的轎車發生過幾十起擦掛事故,都是他駕車直行,撞上前面的變道車。
2015年7月,重慶保險業反保險欺詐中心向渝北區警方報案。當年10月14日,警方在重醫附一院門外交巡警平臺,將正在處理事故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抓獲歸案。
撞車36起賺了4.6萬元
熊某交代,在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他意外發現保險公司每次估價的維修費,均高于他實際修車費用,就產生了通過這種碰瓷方式來賺錢的念頭。
渝北區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熊某多次駕駛轎車在渝北區、渝中區、九龍坡區、南岸區、江北區、沙坪壩區等主干道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發現前車變更車道時,他采取加速或不減速方式撞向前車,造成前車應負事故全責的假象,繼而使前車駕駛員賠償車輛修理費。
通過這種方式,熊某先后制造對方負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36起,造成多家保險公司支付理賠金94000余元,熊某從中非法獲得理賠金共計46000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熊某構成詐騙罪,且在城區主干道上實施犯罪,不僅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還嚴重侵犯保險公司財產性權利,可酌情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