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忘拉手剎遭車撞 被認定第三者身份獲賠||福州交通事故索賠律師推薦
? ? ? ?本報訊??女司機下車后因沒拉手剎被自己的車碾傷,保險公司認為司機不在保險范圍而拒賠。近日,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依法認定車下司機屬于“第三者”身份,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女司機損失。
2015年10月2日,43歲的婦女張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回家,在家門口停好車后下車,因忘拉手剎,張某的車輛倒滑,碾壓住剛好走到車后的張某。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負事故全部責任。隨后,張某被送到醫院治療一個多月。2016年12月,張某經司法鑒定,構成十級傷殘。
因張某車輛在許昌某保險公司投有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張某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1萬余元。而保險公司則辯稱,張某本人既是駕駛人員,也是受傷人員,張某不是車下的“第三者”,不屬于三責險賠償范圍。
魏都區法院經審理認為,保險公司應否賠償張某的關鍵在于能否認定張某系車外的“第三者”。該院認為,機動車輛是一種交通工具,任何人都不可能永久的置于機動車上,涉案機動車保險合同所涉及的“第三者”和“駕駛員”均為特定時空下的臨時身份。判定是否屬于“第三者”應以發生交通事故時這一特定時間是否處于投保車輛之上為依據,在車上為“車上人員”,在車下應為“第三者”。“第三者”與“車上人員”不是一成不變的,二者可以相互轉化。本案中,原告張某在事故發生前作為駕駛人員應當屬于車上人員,但事故發生時張某并不在車上,其應當屬于第三者身份。保險公司作為保險人,應當在交強險保險限額內賠償張某損失。
綜上,法院依據事故給張某所造成的各項損失,依法判決被告許昌某保險公司賠償張某各項損失共計110185元。(蘆?萍??建?輝)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