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狠心母親將孩子遺棄廢紙簍,被依法撤銷監護人資格!||福州家事律師推薦
近日,經江蘇省泰興市檢察院支持起訴,這位母親的監護人資格被依法撤銷。

面對這個幼小的生命,母親王麗(化名)顯得格外冷漠。她找來衛生間垃圾袋將孩子包好,將其像扔垃圾一般扔進廢紙簍,然后繼續去上班。
生母雖然殘忍離開,但一陣陣啼哭聲卻引起了周圍人的注意,女嬰很快被發現。熱心市民報案后,泰興市公安局民警及時趕到,迅速將現場查封并將女嬰送到醫院搶救。所幸的是,因搶救及時,女嬰活了下來。
民警經過排查發現,女嬰的其他近親屬均不具備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最終,泰興市民政局所屬的救助管理站向女嬰伸出了援助之手,實際履行起監護人的職責。
泰興市檢察院檢察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將目光投向女嬰。檢察官認為,作為生母,王麗的行為嚴重傷害了女嬰的身心健康,對其今后的成長必將造成不利影響。
同年12月5日,泰興市檢察院向該市救助管理站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并支持救助管理站向泰興市法院申請撤銷王麗的監護人資格。
3月15日,泰興市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泰興市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起訴,并當庭發表支持意見。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撤銷王麗監護人資格,指定泰興市救助管理站為該女嬰的監護人。由于撤銷監護權案件為特殊程序案件,此案一審判決即為終審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