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信用卡惡意透支“薅羊毛”,真的會判刑!||福州刑案律師推薦
泡過無數的論壇,刷過無數次微博,發過無數篇帖子,卻依舊用不好信用卡……刷借記卡可以放肆,但刷信用卡就要克制。如果信用卡刷爆還不上,那么等待你的就可能是“信用卡詐騙”!

白皮書顯示,在26604件金融消費糾紛案件中,受理信用卡糾紛11043件,占41.50%,其中以銀行起訴持卡人歸還欠款為主,共受理10983件,占信用卡糾紛的99.46%。
白皮書指出,部分金融消費者風險意識薄弱、金融機構未對投資者盡到風險提示義務、銀行對金融消費者個人征信記錄維護存在瑕疵等現象都是導致金融消費糾紛多發的重要因素。
(法制日報記者記者余東明)

菇涼平時沒其他愛好,就是買買買,刷刷刷。吃的、穿的、用的,13張信用卡全都幫菇涼搞定了。
菇涼一直樂此不彼的買買買著。直到有一天,菇涼的父親無意之中了菇涼的賬單,欠款幾萬塊,讓菇涼老實交代,才發現菇涼已經欠債二十幾萬了。這位父親對菇涼說“還不上就”進去“好了。
然而,親情的小船兒并沒有說翻就翻。
父親帶著菇涼一家一家銀行的還清了二十幾萬欠款。并想著讓銀行讓女兒上黑名單,不再給女兒辦理任何信用卡。
?那我信用卡透支后關機玩“失蹤”就得了唄?會不會有人這樣想?
?告訴你這樣做的話后果很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兩高”司法解釋中還明確了“惡意透支”的數額——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本金和利息的相加后款項,不包括滯納金、復利、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在具體金額方面,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屬“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屬“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數額特別巨大”。
由此可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2011年4月,劉某在中國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并用這張信用卡透支六萬元購買了一輛轎車,但從2012年開始劉某就不再償還信用卡所欠債款。由于劉某的這種惡劣行為,在銀行多次催要拒不還款的情況下,銀行報警處理。截止到報案劉某尚有五萬六千多元的信用卡卡債沒有償還,經人民法院判決如下:劉某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王某在透支信用卡五萬多元后,因為失業,無力償還本金、利息及滯納金共計六萬多元,銀行多次催要也沒有能力還款。這樣就構成了信用卡詐騙罪,11月份,他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為了避免你的無知任性釀成自己吃不下的苦果,法報君特意請來有多年辦案經驗的法官為卡奴們指點迷津,一定要避免這幾大誤區!混成一排接著聽:
二是以為“還不起銀行錢就坐牢、坐了牢就不用還錢”。法官表示,償還銀行欠款是必須履行的義務,被告人除了被判處刑罰之外,法院還將依法判處責令被告人繼續償還欠款。到了案件執行階段,相關債務將伴隨持卡人一生,隨時擁有財產都可能被追繳。
此外,雖然刑法上規定的惡意透支的犯罪數額僅指未歸還的透支本金,但持卡人對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仍承擔民事責任,銀行有權對這部分欠款提起民事訴訟。
那么如何合理利用信用卡“薅羊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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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在越來越多的銀行都推出了信用卡的優惠活動,其實只要我們合理使用信用卡,還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實惠。
2、最常見的信用卡優惠活動就是積分換禮。通過刷卡獲得相應積分,然后可以換取相應的禮品,積分越高,換取的禮品價值也越高。因此,不妨在平時多關注一下銀行促銷活動,把握積分短期迅速翻倍的機會,讓我們的信用卡“迅速致富”。
3、隨著信用卡的普及,針對不同人群的主題信用卡、聯名信用卡越來越多,從其中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關鍵。銀行也會定期推出一些特約打折活動,如果此類項目正好是你所需要的,那就讓你的信用卡物盡其用吧。
4、銀行的信用卡一般都會“綁定”一批特約商戶。這些商戶包括餐飲、服裝店、美容院,還有部分專科診所、洗車行等等。在這些特約商戶刷特定的銀行卡消費時,也會享受特殊優惠。
來源:法制日報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