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福州律師在接受委托后,對整個案件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判,針對本案特殊性,組建了由經驗豐富的訴訟律師和非訴律師構成的專業服務團隊。團隊憑借數十年訴訟領域的深耕,擁有對案件性質、法條理解以及訴訟思路的獨特判斷,加之為上市公司提供證券業務服務豐富經驗的積累,和常年與審計機構密切合作,而產生的高度信任及相似的工作思路對審計工作的理解和梳理帶來的溝通便利和認知提升,最終結合既往裁判案例分析及對證券虛假陳述有關司法解釋的獨到的理解和充分的闡釋,與委托方針對投資者的起訴制定了全面而嚴密的應訴方案。憑借強有力的論證邏輯以及環環相扣的證據鏈條,拋棄了常見的關于“重大性”和“因果關系”的答辯思路,而從審計機構本身工作情況的正向梳理,從“按照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和核查手段”“職業謹慎”等多個角度向法庭全面地呈現了審計機構勤勉盡責的履職過程,最終取得了勝訴結果。
本案中大成律師代理審計機構獲得了勝訴結果,不僅在證券虛假陳述領域貢獻了又一判例,更在證券虛假陳述案件中的中介機構責任區分問題上進行了深入探索,為大成律師專業化服務提供理論和實踐經驗。
來源:大成福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