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李智,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福建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黃輝,福建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施志源,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福建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華僑大學法學院院長劉超,福建省委政法委委務會議成員、省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林良灌分別致辭。
劉超院長以“《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的現狀與未來”為主題進行主旨報告。在主題發言環節,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施志源,廈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李天相,福建省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陳思宇,省律協生態委副主任陳慧敏、陳章呈,福州大學法學院講師王雨榮分別以“生態環境法典中替代性修復制度的立法探討”“機構改革背景下海洋生態環境損害索賠的困境及其破解”“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的制度檢視和法治路徑”“‘雙碳’背景下碳排放配額執行問題”“環保大數據賦能環保行政違法行為檢察監督的路徑構建”“質疑與回應:環境權入典的合理性辯護”為題進行發言。最后,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黃輝進行總結發言。
互動環節中,與會人員就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的理論與實踐相關問題和專家學者進行了交流和探討。本次研討會加強鞏固了律師界與環境法學理論界共同體的紐帶和連結,省律協生態委將以此為契機,利用委員會的平臺優勢,以專業帶動交流,持續致力于我省的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工作。
來源?/ 省律協生態文明與環境資源法律專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