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福清的陳先生等七名男士自稱都遇上了“騙婚”,他們此前通過福清某婚介機構相親,在其“閃婚”婚介服務下花費20-40萬不等的費用(包含中介費10-18萬元)與女方領證。然而女方在領證后隨即以各種理由要回到娘家,不再回來。由于模式高度一致,陳先生等人都認為他們是遭遇了“騙婚”,要求退還婚介費,但婚介公司卻表示女方離家是因為家庭矛盾,并且他們已經提供了介紹服務,拒絕退費。
一、女方的行為在法律上難以被認定為“騙婚”,但女方如果曾經多次以短暫結婚為手段騙取錢款之后就迅速逃跑,則涉嫌詐騙罪,若認定為詐騙,女方需將違法所得全部退還。
按照普通大眾的認知,只要拿了彩禮領證后不愿意共同生活,甚至迅速離開男方家庭回娘家,那就說明女方根本不是想來好好過日子,因此屬于是“騙婚”。亦有不少新聞播報女方因為“騙婚”被追究詐騙罪的案件,但這些案件中,女方大都是收取彩禮后迅速失蹤,雙方并沒有領取結婚證,因此最終被法院認定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和被害人結婚為由向被害人騙取彩禮”構成詐騙罪。
但對于領證后的情況則完全大不相同,由于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結婚”“假離婚”,只要女方與男方進行了婚姻登記,那雙方在法律上就已經是夫妻關系。即便女方在收到彩禮后就迅速回娘家,甚至其結婚的真實意圖就是為了收取彩禮,那在法律上也仍不屬于“騙婚”。畢竟雙方確實結了婚,那在法律上就難以認定為“騙”了。實踐中,如果領證后再去向公安機關報案,基本不可能被受理。
如果有證據證明女方多次以短暫結婚為手段騙取錢款之后就迅速逃跑,或者女方與婚介公司合謀以結婚騙取彩禮及中介費的,女方涉嫌詐騙罪。例如女方曾經在某家婚介公司多次閃婚閃離,行為模式高度相似,并且通過這種手段騙取了大量彩禮,那亦有可能被認定為詐騙罪。如構成詐騙罪,則女方相關所得均屬于非法所得,相應款項要退還給男方。
當然,即便不被認定為詐騙罪,由于結婚時間較短且基本沒有共同生活,如果此時男方提起離婚要求退還彩禮,法院基本會支持退還大部分的彩禮。
二、如果有證據證明婚介公司與女方合謀串通以結婚為手段騙取錢財,且中介公司有從女方處獲利,那婚介公司同樣涉嫌詐騙。
雖然女方的行為很難被認定為是“騙婚”,但假設如果女方和中介公司本就是串通一伙,甚至來說中介公司直接對女方進行培訓比如“指導女方如何向男方家庭索要彩禮”,并且女方收到男方家庭支付的彩禮后還與中介公司進行利潤分配。甚至來說,女方已在中介公司多次“閃婚閃離”并在登記后短暫時間后就跑路。那雙方的行為顯然屬于是“通過結婚手段騙取男方彩禮和中介費”,涉嫌共同詐騙。如果認定為是詐騙,那中介公司亦需將違法所得全部退還男方。
但社會實踐中此種情形極少,即便女方與中介公司確有串通合意,但基本上也難以取證證明,而公安機關對于此類領證后的案件基本不會進行刑事立案,因此實際上難以被追究詐騙罪。
三、收取高昂婚介費的中介合同違反公序良俗原則,中介公司在扣除婚介公司基本服務費用以及一些必要開支后,剩余費用應當退還。
在婚介中介合同中,一般都會約定雙方結婚后,不可再要求中介公司退費。但據此并不能免除婚介公司的退費責任。如果是正常婚介服務價格,例如幾千上萬,那合同顯然屬于有效。但此類“閃婚”但服務的婚介費都是極為高昂,往往幾天的時間,中介公司就需要收取十幾萬元。
對于此類婚介費極高的合同,法院則有可能會認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規定,違反公序良俗原則,屬于無效合同。
例如:南明法院公眾號即刊登了這樣一起文章《【以案釋法】判了!閃婚閃離,男子起訴要回12萬婚介費》,法院對于此類案件即是認為“婚姻介紹人為未婚男女牽線搭橋,成就美好姻緣,本是助人為樂的好事,但如以此為名借機收取高額的介紹費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規定,且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的文明、法治、誠信相違背。被告婚介所開展的此類婚戀中介服務應當給予否定性評價。”
但考慮到中介機構確實在婚介服務過程中提供信息且來回奔波等付出了一定的勞務,也事實上產生一定的交通費、電話費等合理費用支出,最終法院在扣除婚介公司基本服務費用以及一些必要開支后,判處中介公司將剩余費用退還男方。據此,如果中介公司拒不退費,男方可以通過訴訟手段進行維權。
近些年,此類“騙婚”案件層出不窮,還衍生出收取彩禮后寧愿當被執行人也拒絕退還彩禮的情形出現。甚至而言,福州市長樂區民政局就曾對此作出提醒《福州長樂民政局這波操作厲害!發現女方多次閃婚,窗口將予以提醒》,https://www.nbdnews.cn/18/21/08/49123.html。要想避免被“騙婚”首先要擺脫急于脫單的心理,高昂的婚介費并不能讓對方直接愛上你,完全有對方在誘騙你進入陷阱。此外,對于婚介公司介紹的偏遠地區的對象更要注意,因為在他們離家出走后,當事人不僅難以找到人要求返還彩禮,且由于提起離婚訴訟必須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當事人想要維權的成本也會驟增。
福州律師蔡思斌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