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繼承房產律師:母親遺囑房產歸小兒子 但房子拆遷大兒子也能分一杯羹
因為長子嗜賭,李某的母親立下遺囑,要把名下的房產和銀行存款全部交給小兒子李某繼承。母親過世之后,李某拿著公證過的遺囑去公證處辦理遺囑繼承公證,卻沒想到,本來順理成章的事情,因為遺囑中所指稱的房子被拆遷,而遇到了麻煩。原本李某可以獨自一人繼承的房產,必須跟大哥一起共同繼承。11 月 28 日,記者從余姚市公證處了解到了這件委托案的詳細情況。
大兒子好賭? 母親把名下財產留給小兒子
余姚人李某的母親前幾年因病過世,在她生前,曾做過遺囑公證。前幾天,李某拿著公證過的遺囑到工程處辦理遺囑繼承公證。遺囑中寫明,李某母親名下的房產和銀行存款都由李某繼承。公證員經詢問得知,李某的父親很早就過世了,房產和銀行存款都是李某母親的個人財產,李某的母親獨自一人把李某親兄弟兩人撫養長大,但李某的哥哥嗜賭成性,因此,母親決定把財產都留給李某。
但是,當公證員核對房屋信息時,發現遺囑中的房屋信息和房產證中的房屋信息不同,李某解釋說,遺囑中所指的房屋,在母親在世的時候拆遷了,現在的房產證,是拆遷安置換來的新房產證。
房屋被拆遷后? 小兒子不能單獨繼承新房
那么房屋被拆,并且置換了新的房產之后,能否繼續按照遺囑繼承辦理呢?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李某的母親在遺囑中對房屋的處分,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這是李某的母親在立遺囑時的內心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不能約束她隨后改變房屋處分方式的行為。也就是說,立下遺囑之后,李某母親仍然有對這套房屋的處置權。而之后房屋被拆,是因李某的母親同意拆遷并與房屋征收部門達成補償協議之后才發生的。李某的母親在遺囑中將房屋處分給李某后,又以補償協議形式將房屋拆遷,這個行為,可以看作和立遺囑時的表達的意思相反。
“因為這個同意拆遷的行為,使得遺囑中所指將要被繼承的的房屋,在繼承開始前消失,所以遺囑應被視為部分撤銷。”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而產權調換房屋,其實是屬于在立下遺囑之后新獲得的財產,同時,李某的母親也沒有在遺囑中明確表示拆遷后置換來的房屋如何處分,所以不能把產權調換房屋作為遺囑中所指稱房屋的替代物。所以,產權調換房屋需要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同時,也不影響其他公證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銀行存款還是能按照遺囑由李某一人繼承辦理的。
記者咨詢了公證處工作人員后了解到,像李某這樣的情況,應該在母親在世時,房屋拆遷后,重新立遺囑,按照目前的情況,已經無法改變繼承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