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三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與他人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訂立書面協議事先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后,協議的任何一方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前請求解除協議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協議確定的監護人無正當理由請求解除協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協議確定的監護人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之一,該條第二款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民法典出臺后意定監護制度在各地的落實情況
1、安徽省首例意定監護案件
李奶奶未育子女,隨著年齡增長,李奶奶為解決年老后的人身財產問題,避免出現老無所依的窘境,2017年10月,李奶奶與長期照顧自己生活的外甥女周女士簽訂了《意定監護協議》。2021年8月,李奶奶經醫院診斷患有阿爾茲海默癥,生活無法自理。周女士于2022年1月根據公證協議向廬陽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宣告李奶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并指定其為監護人。法院判決支持了周女士的請求。
2、西安首例意定監護登記
80多歲的王老太希望在自己意識清楚時安排好自己失能后的就醫護理等問題。2021年8月23日,在中華遺囑庫西安第一服務中心,西安首例“意定監護”登記成功,王老太將自己失能后的監護權委托給了照顧自己10多年的保姆張姐。
3、喀旗首例意定監護公證
李老太今年84歲,老伴91歲,雖然育有三個女兒,但李老太時常擔心年邁的老伴無法照顧她的生活、決定治療方案、管理自己的財產、處理身邊事務。之后李老太與小女兒達成意定監護協議并進行了公證,為李老太的晚年生活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4、荊州市首例意定監護公證
2021年12月中旬,80多歲的王爺爺一生未育子女,妻子和養女又相繼去世,作為唯一的繼承人外孫女小張年紀尚小,無法履行贍養義務。為解決自己年老后的人身財產等事務問題,王爺爺與外甥女達成意定監護協議,并經公證處進行了公證,以此確保了王爺爺在自己神志清醒時即確立自己的監護人的權利。
大連市首例意定監護案例打破了傳統法定監護制度的固有規則,更為尊重被監護人的意思表示,在被監護人失能前即可按照自己意愿確定監護人,監護人與被監護人可通過意定監護協議事先對被監護人失能后的生活照料、醫療護理、人格尊嚴、財務管理等問題進行約定,確保被監護人可按照自己意愿走完一生。
意定監護制度在未來財富管理領域的重要意義
意定監護事務需要專業的籌劃與安排,律師作為最直接面對當事人的法律工作者,在實體上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草擬意定監護協議時能全方位的考慮人身財產權利,站在當事人角度將當事人利益最大化,在程序上為當事人辦理意定監護事務時更為熟悉辦理流程,能更高效的完成意定監護辦理,同時在辦理過程中,律師能更好地起到監督作用,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家族企業財富管理法律實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