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招投標或競爭方式選任代理律師的話題,與會金融委委員提出,目前普遍存在的競標低價者得的現象,導致服務價格持續走低,服務質量亦無法保證,形成雙輸局面。與會金融機構表示法律服務這塊的預算一直都在,并非舍不得使用,且一直在完善相應的評分機制。也歡迎律師界積極參與,多提意見,幫助完善相應的評價、遴選機制,更好地做到供需良性互動,共同進步。
派出代表參加本次座談會的律所有北京大成(福州)律師事務所、福建平復律師事務所、北京中銀(福州)律師事務所、福建新世通律師事務所、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福州)事務所、福建天衡聯合(福州)律師事務所、北京煒衡(福州)律師事務所、福建秉峰律師事務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