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盜刷出現新特點,銀行卡和手機一直都在自己手里,但卡里的5萬余元存款,被分11天時間全部盜刷了,而且自己的手機竟沒有收到一條銀行交易短信,這是怎么回事呢?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福州律師提示
2014年11月7日,陳女士在某銀行辦理了銀行卡并開通了網上銀行快捷支付,而就在2016年5月22日,陳女士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發現自己53581.23元的存款于5月6日至5月16日被異地盜刷后,僅剩下了1232.73元。當即,陳女士就向某銀行電話掛失并報了警。事后,經過多方協商,陳女士追回其中被盜刷的存款2380元,但仍有49968.5元因公安機關立案后至今尚未有進展,故無法追回。陳女士認為某銀行未盡到保護儲戶財產安全的責任,遂將某銀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賠付被盜刷的4萬余元。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首先,某銀行對于陳女士開通的快捷支付所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在雙方簽署的《個人客戶業務申請書》以及《中國銀行電子個人客戶服務協議》上已經明確提醒,不存在某銀行強迫辦理、故意隱瞞風險等情況,故陳女士應對自行選擇的支付方式自擔風險。其次,銀行應為儲戶提供安全的交易環境,但該案屬于網上無卡交易,即通過電腦、手機等媒介,輸入卡號、登錄密碼、支付密碼、動態密碼等方式實現網上自助轉賬,不存在發卡銀行提供的銀行卡及支付設備不安全的問題,因此某銀行在訟爭款項有關的20起無卡交易中不存在過錯。最后,對于陳女士提出的并未收到銀行發送的余額變動提醒,經查明,銀行平臺已發送短信,已履行發送短信告知義務,陳女士手機短信可能被劫持,導致短信被轉發至其他手機,故不應當由銀行承擔責任。并且本案訴爭的20筆交易不屬于第三方平臺支付,不適用《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于陳女士要求的某銀行先行賠付,于法無據,不予采納。
最終,根據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某銀行有違反雙方儲蓄合同義務的情形,鼓樓法院依照相關規定駁回了陳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連線法官■
不要點擊陌生鏈接
本案的主審法官黃暉認為,陳女士的遭遇并非個案。一段時間來,銀行卡被網上盜刷的各種新聞屢屢見諸報端,和以往竊取儲戶磁條卡信息后“克隆”卡盜取賬戶資金不同,隨著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銀行卡盜刷出現新特點,用戶可能點個鏈接卡里的錢就沒了。法官提醒,不要隨意點擊陌生鏈接或搶紅包游戲,防止手機中毒,個人信息被竊取。
那么對于持卡人來說,如何避免銀行卡在進行網絡交易時被盜刷呢?第一,要妥善保管個人信息。不要將身份證號、銀行卡卡號、查詢密碼和交易密碼等個人重要信息隨意告訴他人。對于已向不明人員或網站提供網上銀行密碼的,要立即登陸網上銀行修改密碼,或到柜面進行密碼重置。第二,通過官方渠道核實信息真偽。如果接到退款、提額、積分兌換等電話或短信時,不要隨意點擊對方發來的網址或者回撥對方提供的電話號碼,而要登錄官方網站或致電官方服務熱線,與商家客服或銀行客服核實相關信息。如無法辨別網站真偽,可在登陸網站的信息欄中,輸入任意密碼,如果這樣都順利通過,那么可肯定其為釣魚網站。第三,建議持卡人應開通銀行卡余額變動提醒。將銀行卡賬戶信息提示與手機綁定,及時掌握余額變動情況,一旦收到非本人消費的短信提醒可立即致電銀行凍結卡片。同時,發現釣魚網站應及時報案處理。一旦因個人信息泄露導致銀行卡被盜刷,應及時就地刷卡取證,證明卡未離身,隨后掛失止付,聯系公安部門報案,依法追討損失。
福州律師分享福州審判觀察;來源:人民法院報(記者??梅賢明??通訊員黃??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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