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2016年7月中旬,張某乘高鐵來到長沙找工作,找了幾天高不成低不就,但手頭的錢已所剩無幾,只能在網吧度日。案發當日,張某上網時發現鄰機的一名男子正熟睡,而他的手機就放在電腦旁充電,張某邪念頓起,想偷手機再低價變賣,以此維持自己的上網費用。
2016年7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張某多次在長沙市芙蓉區多家網吧佯裝上網,采用蒙頭遮臉的反偵察方式將別人的手機盜走后銷贓。最終,警方通過網吧的監控視頻,鎖定了作案的張某,并于4月24日在某網吧內將其抓獲。
庭審過程中,張某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背誦了其熟知的法律條文,痛哭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檢察院提醒大家,在網吧、車輛等相對封閉的空間內,要時刻保持警惕,保管好自身財物,不要給有邪念之人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