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成人av在线播放,成人在线黄色,国产91在线播放 http://www.tkselect.com Sun, 27 Apr 2025 02:02:17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4.5.16 福州律師分享:法定繼承糾紛類改發案件裁判要點 http://www.tkselect.com/?p=12272 Thu, 23 May 2024 07:37:13 +0000 http://www.tkselect.com/?p=12272 上海二中院“改發案件類案裁判要點”是對特定類型改發案件中常見問題及裁判規則的歸納提煉。裁判要點以上海二中院審委會通報的形式呈現,并下發轄區法院,以促進類案同判和適法統一。本期刊發的“法定繼承糾紛類改發案件裁判要點”,由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熊燕審判團隊(婚姻家庭糾紛審判團隊)收集整理而成,對繼承人配偶代為簽署放棄遺產同意書是否視為繼承人放棄繼承、被繼承人生前銀行賬戶大額轉出的錢款是否計入遺產等問題進行梳理和回應。

問題之一:繼承開始后,繼承人的配偶代為簽署放棄遺產同意書是否視為繼承人已放棄繼承?

裁判觀點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此規定中,嚴格形式要件的要求強調了該行為的慎重性。同時,放棄繼承是具有人身屬性的法律行為。因此,放棄繼承不屬于家事代理的范疇,應當由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繼承人親自作出,配偶不能代為作出。

問題之二:繼承開始后,繼承人就被繼承人的遺產自愿達成協議后,部分繼承人表示上述協議有失公平故不同意按協議履行,如何處理?

裁判觀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因此,繼承開始后,繼承人就被繼承人遺產繼承問題自愿達成協議,是傳統家庭道德和實現參與繼承之意思自治的重要體現,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對各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僅因遺產價值額上的較大差異以協議顯失公平主張重新分割而非繼續履行協議,一般不應予以支持。

問題之三:不同順位的法定繼承人就被繼承人遺產分割達成協議后尚未履行,在先順位繼承人可否以協議系己方對在后順位繼承人的贈與為由主張任意撤銷權?

裁判觀點
就被繼承人遺產分割簽訂協議的主體雖然一般為同一順位法定繼承人,但若在后順位法定繼承人因對被繼承人盡到較多扶養義務而與在先順位繼承人達成遺產分割協議的,不構成在先順位繼承人對在后順位繼承人的贈與,前者事后以遺產未實際分割、贈與可撤銷為由主張任意撤銷權的,不應予以支持。

問題之四:被繼承人去世前名下銀行賬戶內有多筆大額轉賬至某一繼承人及其配偶賬戶的,這些錢款是否計入遺產范圍?

裁判觀點
一般而言,被繼承人死亡時其名下銀行賬戶內尚留的存款余額、理財產品等才作為遺產處理。若被繼承人生前銀行賬戶內有大額轉出的,相應錢款是否計入遺產應分情況處理:

1.銀行轉賬行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繼承人親自辦理,且無證據證明款項為借款或有其他特定用途,則錢款的轉出應認定系被繼承人自行處分財產的行為,該部分款項不再作為遺產處理。

2.銀行轉賬行為非被繼承人本人作出,即便銀行柜面已履行代辦手續,也仍應進一步結合被繼承人身體狀況、轉賬時間、轉賬目的等綜合判斷轉賬行為是否系被繼承人真實意思表示,在無法確認情況下,代辦轉賬者應舉證證明轉賬目的、用途,若無法合理解釋則相應錢款應計入遺產進行處理。

問題之五:若遺產為被繼承人與他人共有的不動產,繼承糾紛是否僅需析產后確認各繼承人應當繼承的份額,還是應當同時對不動產進行分割?

裁判觀點
實際生活中,大多數參與繼承的仍然是親人,對于房屋等不動產(特別是曾共同居住過)作為遺產的,往往在繼承時仍可保持對房屋的共有關系以留作紀念、維系親情。但這種按繼承份額享有的共有關系,在需要時仍然面臨分割。因此,繼承糾紛中若繼承人在繼承基礎上要求一并分割房屋,其他繼承人亦不反對或繼承人之間的身份關系不再適合保持共有關系的,為避免訟累宜在充分行使釋明權后,在符合分割條件情況下采取拍賣、變賣或在確認房屋價值基礎上通過折價補償等方式對房屋予以分割。當房產為被繼承人與他人共有時,繼承人往往與該他人并不具有較為親近的血緣或親情關系,此時,房屋宜在確認繼承份額后進一步分割為妥。

問題之六:法定繼承中,能否僅因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系夫妻關系,在分配遺產時予以多分?
裁判觀點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一般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的“均等”為原則。被繼承人生前共同生活的配偶是否當然屬于該條第三款規定的可予多分情形,宜結合法條整體精神予以理解,即第三款規定中的“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強調相對于其他繼承人而言該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生活進行了更多的照顧和扶持。僅因夫妻關系而形成的共同生活,不宜當然認定符合“可以多分”遺產的條件。實踐中,還應結合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時間、被繼承人生前的健康狀態、年齡情況等綜合判斷配偶是否可予以多分。

問題之七:被繼承人再婚后不久即因疾病或意外等原因去世,自其婚前就與其共同生活的繼子女是否享有法定繼承權?
裁判觀點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作為法定繼承人的子女包括“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此“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不僅以繼父母與生父母形成婚姻關系為前提,也要求存在繼子女受繼父母撫養教育的客觀事實,且為了實現權利義務的對等,上述繼父母撫養教育繼子女的事實應具備相當的穩定性和長期性。即便繼子女隨生父母一直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在生父母與繼父母締結婚姻關系前,也不宜認定繼父母對繼子女存在撫養關系。

問題之八:被繼承人死亡后存在可領取的慰問金、共享費、醫療補助、工資、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等尚未處理的錢款,能否直接作為遺產處理?
裁判觀點
繼承糾紛中,對于被繼承人名下可領取的錢款,應向發放主體查明錢款金額、領取狀態,并在確認其性質基礎上判斷是否屬于遺產范圍。即便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等不屬于遺產范圍的錢款,因有權分得的主體往往與繼承糾紛當事人重疊,因此,從實質化解矛盾糾紛、減少訟累角度,也以一并處理為宜。但上述錢款的發放主體、金額及領取情況尚不清楚的,不應直接參照其他遺產繼承分割的情況預先予以處理。

來源:上海二中院

]]>
福州繼承律師分享:為取出亡父的銀行存款,他不得已踏上尋母之路 http://www.tkselect.com/?p=11082 Wed, 08 Nov 2023 02:35:49 +0000 http://www.tkselect.com/?p=11082
父親離世,母親多年下落不明。兒子因無法出具自己唯一享有法定繼承權的證明,無法取出父親生前的銀行存款,好在有檢察官的幫助……
“多虧檢察官的幫助,我終于取出父親生前的20余萬元銀行存款,更沒想到的是,還找到了已失散20多年的母親?!?0月8日,蘭某向浙江省松陽縣檢察院檢察官致電表示謝意。而就在幾個月前,蘭某還在為如何取出亡父的這筆存款而煩惱不已。

父親離世,遺留銀行存款難取出

25歲的蘭某是家中獨子,從記事起,他就沒有見過自己的母親,多年來父子倆相依為命。成年后,蘭某外出打工,父親在家勤懇務農,生活還算過得去。

今年4月5日,蘭某突然接到老家鄰居打來的電話,告知其父親被發現在家中離世。蘭某迅速趕回老家辦理父親的喪事,當他整理父親的遺物時,發現了兩張銀行存折,共計20余萬元。

待心情平復后,蘭某來到銀行,準備取出父親生前的存款。可沒想到的是,銀行工作人員告訴他,存款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必須持有公證處出具的繼承權證明文書才能取款。

為了取得相應的證明文書,蘭某又跑到公證處。但公證處工作人員稱,蘭某的母親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由于無法確認蘭某母親的情況,故無法出具蘭某享有唯一法定繼承權的證明文書。

這可難住了蘭某。母親究竟在哪兒?是否還在世?在蘭某的印象中,父親曾說過母親在他兩歲時就離家出走了。他也只依稀記得,母親是云南人,姓成。后來找到的父母結婚證也顯示了相同的信息。

為了取出亡父的存款,蘭某不得已踏上了尋母之路。

母親下落不明
申請撤銷父母婚姻登記

蘭某先是拿著父母的結婚證到轄區派出所尋求幫助,希望借此查找到母親的一些信息。民警對此事很重視,第一時間幫忙查詢。可是受早年技術條件所限,相關信息并沒有進行聯網登記,僅通過查詢蘭某母親的姓名和籍貫,根本無法鎖定具體對象。母親下落不明,作為兒子的蘭某自然也無法請求民政部門或法院撤銷父母的婚姻登記。

父親生前的存款難道真的取不出來了嗎?蘭某一籌莫展。

“你母親當年提供的信息會不會有問題呀?”一位老鄉無意間的一句話提醒了蘭某。這位老鄉還提到,村里曾經有人被冒名登記結婚,最后是檢察院幫忙解決了難題。

何不找檢察院試試?今年7月3日,蘭某向松陽縣檢察院申請監督,請求幫助撤銷其父母的婚姻登記。

接到蘭某的申請后,承辦檢察官經仔細研究發現,這起案件與以往所辦理的案件大為不同。本案中,申請人并不是婚姻登記的當事人,而是當事人的子女。子女能否作為監督撤銷婚姻登記的申請人呢?經綜合研判,檢察官認為,本案中申請人遇到的實體問題與婚姻登記相關,如果其父母的婚姻登記存在違法情形,損害了其實體權益,則符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第6條所規定的當事人條件,屬于其他利害關系人。

與此同時,承辦檢察官認真查詢了蘭某父母的婚姻登記檔案,發現確實存在問題:在1997年的婚姻登記原始材料上,女方的身份信息僅有姓名和籍貫,并無身份證號碼或戶口簿信息。檢察官決定受理此案,查明事實真相。

檢察官多方調查揭真相
當事人順利繼承遺產

受理案件后,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趕往蘭某所在地的村委會和當地派出所調查相關情況,并很快從老一輩人口中獲悉了一條重要信息:成某曾因犯罪被判過刑。如果真有此事,肯定留有案底,再找人就不難了。

然而,檢察官經多方查詢,卻沒有查到有關成某犯罪的記錄。當得知和成某一起被判刑的還有其他人時,檢察官又通過同案犯的姓名去查找檔案,最后,還真鎖定了一起案件,發現在那起案件中,有一罪犯“陳某”與成某的信息重合度較高。

此“陳某”和成某會是同一人嗎?檢察官隨后查看相關筆錄,并將成某與“陳某”的個人信息逐一進行比對,結果真的對上號了。至此,檢察官基本能確定,那起刑事案件中的“陳某”就是成某。

為了進一步查明事實真相,承辦檢察官馬不停蹄地到法院調取了那起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但相關信息里也僅包含“陳某”的名字及其戶籍地云南省某縣。于是,檢察官又向該戶籍地的檢察機關發出協助查詢函,查詢是否可以匹配到該人員,但得到的回復是,查無此人。

案件似乎又回到了原點。通過再次研判“陳某”所涉案件的信息,檢察官敏銳地捕捉到服刑地監獄這一關鍵信息點,并以此為切入點展開工作。松陽縣檢察院向“陳某”服刑地監獄發出協助查詢函,調取“陳某”的入獄照片等信息。

充分利用數字化辦案手段,再由公安機關協助利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比對,發現“陳某”和人口信息系統中的“陳某某”相似度極高,其籍貫為云南省某縣,住所地為浙江省某縣。為此,松陽縣檢察院又向浙江省某縣檢察院發出協助查詢函,查詢“陳某某”是否仍在此居住,終于得到了肯定的答復。經過兩省三地的監獄、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多方聯動,終于找到了“陳某某”。

那么,這個“陳某某”就是蘭某的母親嗎?

承辦檢察官撥通“陳某某”的電話,向她說明事情的前因后果。“陳某某”承認,自己就是那起刑事案件中的陳某,且在松陽縣曾和他人登記結婚并育有一子。通過辨認婚姻登記申請表上的照片,“陳某某”確認那人就是她本人。她表示,早年自己被人以打工的名義騙至松陽縣,并被安排至蘭某父親家中居住,后來與蘭某的父親結婚。由于當時未到法定婚齡,她便使用虛假的姓名與蘭某的父親辦理了結婚登記。

“陳某某”表示,當初與蘭某的父親結婚并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希望能撤銷該婚姻登記。另外,她還表示,這么多年沒有陪伴在兒子蘭某身邊,心里十分愧疚,她自愿放棄對蘭某父親遺產的繼承權。

征詢完蘭某和“陳某某”的意見后,松陽縣檢察院主持并安排母子相認。事后,檢察官問蘭某:“你恨過你的母親嗎?”蘭某說:“沒有母親陪伴的童年,確實有不少的辛酸。曾經也恨過母親,但見到母親的那一刻,發現我根本不恨她,母親一直把我放在心上,從來沒有放下我?!碧m某的回答讓檢察官十分欣慰,同時也為他高興——父親雖然不在了,但是他找到了母親。

為依法維護婚姻登記秩序和當事人合法權益,幫助申請人切實解決問題,今年7月20日,松陽縣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等擔任聽證員,邀請特約檢察員及銀行、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屬地鄉鎮等的代表作為列席人員參與聽證會。

承辦檢察官對調查查明的案涉婚姻登記情況進行展示,并介紹了本案的前期辦理情況和當前的問題焦點。同時,松陽縣民政局代理人對案涉婚姻登記情況、履職難點等進行了闡述和說明。

隨后,聽證員們圍繞婚姻登記、履職情況等進行現場提問,并結合自身專業知識發表了聽證意見。他們一致認為,案涉婚姻登記應當予以撤銷,檢察機關應依法督促行政機關積極履職,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

參加聽證會的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檢察機關的檢察建議和民政部門撤銷婚姻登記的文書就是有效的法律文書,憑這些文書,銀行可以協助蘭某辦理相關的取款手續。

在查明成某身份涉及刑事案件被告人自報姓名后,為守護司法的公平正義,松陽縣檢察院及時將案件線索移送相關檢察機關刑事檢察部門。目前,檢察機關已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更正刑事判決書中被告人陳某的姓名、出生日期,同步更正犯罪檔案。

如今,蘭某的煩心事徹底解決了,他不僅順利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還重新收獲了來之不易的親情。

檢察官說法
本案撤銷婚姻登記具有重要意義婚姻關系是一項重要的人身關系,是配偶權、繼承權、親子權等重要人身權利的基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或使用虛假身份信息辦理婚姻登記,不僅危害當事人合法權益,還會嚴重破壞婚姻登記秩序。

此前,民法典未明確規定冒名登記結婚、弄虛作假結婚可撤銷情形,2021年11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的出臺正好解決了這個難題。

本案中的申請人蘭某雖然不是婚姻登記的當事人,但其實體權益受婚姻登記的影響,自身已窮盡救濟途徑無法解決。檢察機關分析研判認為其屬于《指導意見》中的“其他利害關系人”,最終受理該案。

蘭某的父親已經死亡,是否還需要撤銷虛假的婚姻登記?有人認為婚姻登記一方已死亡,婚姻關系自動解除,因此認為撤銷婚姻登記沒有必要。但檢察官認為,這種婚姻關系的自動解除指的是配偶權的終止,其仍會產生繼承權、親子權等法律后果,而婚姻登記被撤銷后,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婚姻雙方不需要承擔相互扶養義務,不享有配偶繼承權,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可以協商解決或訴訟。

具體到本案,蘭某的繼承權無法順利行使,是因為在法定繼承上還有一個母親。隨著調查的深入,檢察機關找到了蘭某的母親,她作為婚姻登記的當事人也表示要撤銷這段虛假的婚姻登記。因此,在申請人以及當事人都要求撤銷,且婚姻登記本身存在虛假的前提下,即使婚姻登記當事人一方已經死亡,對該婚姻登記作出撤銷處理仍然具有重要意義。

檢察機關對該案的辦理,正是對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的全面深化行政檢察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切實維護弱勢群眾權益的積極響應。在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運用大數據思維和一體化機制,聯合兩省三地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監獄,充分行使調查核實權,查明案件事實,督促行政機關主動撤銷虛假婚姻登記,有效維護了婚姻登記秩序及當事人合法權益。

來源:檢察日報·政和周刊
]]>
法定繼承類不動產登記業務材料審核要點 http://www.tkselect.com/?p=3453 Wed, 09 Aug 2017 03:51:24 +0000 http://www.tkselect.com/?p=3453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其配套細則規范的相繼出臺,繼承類業務已經逐漸擺脫了必須經公證的公證前置思路,而未經公證或者司法途徑所涉的繼承類登記業務,其審核之復雜性和難度顯而易見。筆者本文有意就未經公證或司法途徑的繼承類業務,自其材料收取的審核關鍵做逐一探討,鑒于法定繼承和遺囑及遺贈的區別,本文暫以法定繼承為背景展開探討,遺囑、遺贈類業務做后續文章討論。

依據《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1.8.6.1規定,針對繼承類登記業務,其將申請人提交材料界定了八種,下文便以此八種材料做逐一討論。

1、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明;

此部分審核關鍵在于:所有繼承人的認定,考慮繼承人是否齊全,是否存在其他潛在繼承人,是否存在《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具有其他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和繼父母、養子女、養父母,是否存在具備繼承權之胎兒及未分娩具備繼承權之胎兒(此情形下多為被繼承人為男子時存在)。

解決路徑:認定全部繼承人的資料,《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規范》均未予以明確,其難度關鍵在于排除潛在繼承人,潛在繼承人包括登記機構未知悉的繼承人,如到場申請繼承人隱瞞的其他繼承人、到場繼承人亦難以獲知的繼承人,如存在非婚生子女,夫或妻一方不知悉的、存在《民法總則》規定的未分娩的胎兒具備繼承權的情形等。因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死亡時點的前后存在代位繼承或者轉繼承的情形而產生的繼承人、因繼承權的喪失而導致繼承人減少的情形。

是否存在隱瞞的其他繼承人,可通過向申請人單位調查、所在居委會調查、調取人事檔案、公安戶籍及基層人民政府出具證明予以把握,因15年公安部已經取消親屬關系證明的出具,此項證據可采其他幾種予以佐證。同時在詢問記錄中詢問全部到場繼承人是否存在其他繼承人,在后續公告中亦予以明示到場申請繼承人,若有遺漏的,除去申請繼承人外的主體皆可提出異議。

針對到場繼承人亦難以獲知的其他潛在繼承人,一則通過詢問,由到場申請繼承人自證,二則可通過向被繼承人或繼承人之單位、社區或居委會了解核查的形式予以排除。此外,可采公告的形式,為可能存在的潛在主體提供權利主張及異議提請路徑,排除潛在繼承人。

針對代位繼承及轉繼承情形,重點在于把握被繼承人及繼承人死亡時點,故而死亡證明之死亡時間便極為關鍵,對于死亡證明的形式應嚴格依據《規范》1.8.6.1規定的幾種情形收取,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這其中尚有一個兜底條款: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此條將在材料2中予以展開討論。

因繼承權喪失而導致繼承人減少的,依據《繼承法》第七條之規定情形,原則上登記機構無法審核繼承人繼承權之喪失與否,此項易通過對到場全部繼承人詢問,由其各自對到場繼承人繼承權之認可為宜,同時在公告中亦明確倘若對公示繼承人存在異議者,如存在喪失繼承權之證據的,可提請異議的途徑,公告應公示被繼承人,對于繼承人即登記申請人是否公示的問題,筆者認為,若不公示,則不能有效排除其他潛在異議,故而可在詢問中明確詢問,對于繼承相關事項登記機構擬在審核查驗后予以公示,其包括被繼承人姓名、不動產狀況及擬繼承不動產之繼承人,擬繼承不動產之繼承人是否存在個人隱私要求?

2、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

此項審核關鍵在于當事人提供死亡證明形式的真實性,如是否加蓋相關機構公章等。另外針對此條的兜底條款:其他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同樣應引起足夠重視。

實務中存在一些沒有經過戶籍備案,無法通過戶籍注銷檔案加以查證的被繼承人,或者因其他諸多原因不能提供上述幾種明示證明的,如何核實其死亡事實及死亡時間便成了審核之難點。筆者以為,應通過其他多種相關證據以形成較強的證據鏈形式予以佐證。如具有火化證的,可予以收取,同時通過調查被繼承人單位、居委會,調取相關檔案等形式予以調查。實踐中,有申請人提供被繼承人墓碑照片意圖佐證被繼承人去世,首先,此種證據其證明效力有限,證明角度單一,一則墓碑所明示死者是否為被繼承人存疑,二則其死亡時間仍無法明確。其并不能作為單獨認定依據,而仍應與其他證據結合予以使用。如可提供注明了死者姓名及時間的喪葬服務結算材料等等。

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及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此項較為簡單,但公安部等12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中明確了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護照的法律效力。對于親屬關系證明,只有滿足曾經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系,歷史戶籍檔案能夠反映的,方經核實后才能開具。故而除去一些特定親屬關系,如父母、子女、祖父母等親屬關系外,公安機關可能會不予開具,則需采其他證明材料予以采用。此外可通過詢問的方式,對全部到場繼承人之親屬關系是否存在異議加以詢問。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此項北京大學常鵬翱教授曾有專文介紹其審核要點,十分值得借鑒,其關鍵點參照其所列幾點,筆者略述如下:

其一,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的行為能力,應通過年齡、談吐、意識能力等判斷。通過詢問放棄繼承權人是否知悉放棄后的法律后果,放棄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因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無法為放棄繼承權的行為。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繼承法意見》)第8條規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繼承權、受遺贈權,不得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棄及繼承權、受遺贈權。明顯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應認定其代理行為無效?!惫识ǘù砣瞬荒墚斎淮拗苹驘o民事行為能力人放棄繼承權,可在詢問記錄中詢問放棄繼承權之繼承權其放棄是否系其真實意思表示。

其二,應采用書面形式,依據《繼承法意見》第47條:“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惫识潭ㄗC據形式極為重要,實踐中可能存在不能寫字的當事人,其放棄繼承的形式可采錄像詢問和打印制式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向其宣讀后由其按手印確認的方式。實踐中,尚存在當事人提供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及法院庭審筆錄意圖證明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依據《繼承法意見》第48條規定可予以采用。

其三,關于放棄的繼承權范圍,因登記機構僅就遺產中不動產進行審核,然而對于繼承權一般認為其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棄,而不能附加條件或者部分接受或者部分放棄。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在于,一則倘若允許繼承權可分,實則將權利物化為類似具體物之份額,其與放棄繼承財產相混淆,其二,允許繼承權可分,會導致繼承人只繼承權利,而不繼承義務。其三,繼承人部分放棄而部分繼承很多時候其目的在于讓與其他繼承人,其完全可以通過在接受繼承之后將其所得遺產讓與他人而實現其初衷,允許部分繼承或部分放棄,實則省去了后續讓渡遺產所涉稅收,為國家稅收造成了流失。

故而應通過詢問的方式明確當事人放棄的為全部繼承權,涉及全部不動產。如詢問是否有其他未涉及的不動產未予以明示?倘若存在,應一并予以放棄。

其四,簽署放棄繼承權聲明的法律效果,應予以明確簽署后立即生效,不得予以撤回。依據《繼承法意見》第50條規定:“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當事人反悔的,其決定是否承認的機構為司法機構,應在詢問中予以明確告知法律效果,詢問當事人是否知悉。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存在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審核關鍵仍在于繼承人死亡時間,同時對于代位繼承人和轉繼承人“全部”的認定,可依據上文第1條予以把握。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應提供權屬證書或者其他原因材料,如已經發生繼承,經生效法律文書確認權屬的。同時應對于不動產權利狀況、其上是否存在權利限制予以查詢,排除其上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異議及預告登記等限制。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

此項必然需要經詢問全部繼承人被繼承人是否生前立有遺囑,是否與他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因登記機構主動調查核實的難度極大,故而宜采詢問加全都到場繼承人具結的形式予以明確,同時可通過公告予以排除潛在遺囑持有人及遺贈扶養協議持有人。如可通過詢問:被繼承人生前是否與他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協議或立有遺囑,若有,應提供全部遺囑,申請人故意隱瞞存在遺贈扶養協議或遺囑情形,亦系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詢問存世一方配偶是否存在夫妻財產約定,若有,應予以提供,并在公告時候排除異議。此外,對于除去夫妻一方之外的其他繼承人亦應予以詢問是否知悉存在夫妻財產約定情形。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材料核查、現場調查及詢問公告登記皆為繼承類業務中的關鍵審核手段,而詢問可謂登記申請受理過程中應用最為廣泛的手段,故而應對所需詢問之問題予以明確,筆者在文末附繼承類業務詢問記錄提綱,以供登記機構及業務受理人員參考,鑒于個人水平所限,有所紕漏和瑕疵,還望多予指正。

附:不動產登記繼承類業務詢問記錄提綱:

1、申請登記事項是否為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被繼承人死亡時間、地點及大致原因?

3、被繼承人生前工作單位、住址及婚姻狀況?

4、所申請繼承的不動產,作為被繼承人遺產其來源、取得時間?是否屬于被繼承人所有,其財產占有形式屬于共有還是單獨所有?

5、繼承所涉不動產是否存在權利限制,存在查封?存在抵押?存在預告登記?存在異議登記?存在網簽備案?

6、被繼承人生前是否留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有,應予以提供。全部繼承人對于遺囑之真實性和效力是否存在異議?存在遺贈扶養協議的,協議是否已經履行?

7、到場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工作單位、住址?

8、除去到場的繼承人外,是否尚有其他繼承人?繼承人是否已就被繼承人死亡履行了通知其他繼承人的義務?是否存在法定繼承人已經死亡情形?若存在,其死亡時間為何時?

9、全部繼承人對于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親屬關系是否存在異議?

10、全部繼承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1、繼承人中是否具有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12、在繼承人之外有無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若有,是否保留了必要的遺產份額?

13、是否具有需要為其保留遺產份額的胎兒或未娩出的胎兒?

14、全部繼承人中是否存在法定喪失繼承權之情形?《繼承法》第七條規定情形:(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15、被繼承人生前與其配偶有無夫妻財產約定?

16、所涉繼承不動產由繼承?其他繼承人是否存在異議?是否具有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情形?是否具有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的情形?

17、繼承人繼承遺產是否已經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18、繼承人放棄繼承是否為真實意思表示?放棄繼承是否存在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情形?倘若有,則放棄行為無效。

19、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是否知悉放棄系放棄全部遺產?是否存在其他未涉及本登記機構管轄范疇的不動產?若存在,應一并予以放棄。

20、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是否知悉放棄繼承權的聲明一經做出立即生效,不得撤回?

]]>
法定繼承各類問題大匯總 誰有權利繼承遺產? http://www.tkselect.com/?p=2898 Thu, 11 May 2017 11:28:58 +0000 http://www.tkselect.com/?p=2898 法定繼承各類問題大匯總 誰有權利繼承遺產?

隨著家庭及個人財產的不斷累積,繼承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糾紛也越來越多。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者遺囑以及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無效的情況下,最終要依據法定繼承來處理。

法定繼承,就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繼承的一種繼承制度。如果繼承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就存在遺產分配的問題。在特定的情形下,法定繼承權還可以因法定事由受限或者喪失。

對此,本報記者專門采訪了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三平律師,對法定繼承中涉及的遺產分配問題進行了系統梳理。

 

法律概念

哪些人屬于法定繼承人?

法律將法定繼承人分為兩個繼承順序,作為同一順序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血緣關系或親緣關系一般是相似的。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配偶、子女、父母均沒有時),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這里所說的“子女”包括兒子和女兒,我國繼承權男女平等。而且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通常所說的私生子)、收養的子女,以及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均屬于子女的范圍。

“父母”自然也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則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可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均等分配遺產。當然,如果協商一致則可按照約定辦理。

 

特別提示1

 

養子女繼承一頭 繼子女兩邊繼承

在收養關系中,一個關系建立的同時另一個關系便消滅了。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收養人與原家庭成員包括親生父母及親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滅。通俗講就是,一旦在新的家庭形成收養關系,那么被收養人與原來家庭當中有血緣關系的父母、兄弟之間將不能互相繼承遺產。

繼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之間則不同,只有存在扶養關系時他們之間才可相互擁有繼承權。如果沒有扶養關系,便不能成為繼承人。但繼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之間如果已繼承了遺產的,將不影響其繼續繼承原家庭中親生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的遺產。

 

特別提示2

扶養關系不同可能影響分配結果

雖然根據法律的原則性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均等地分配遺產。但考慮到實際生活中不同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生前形成的扶養關系不同,遺產分配的份額也可有所不同。

對此,法律另有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如何認定“盡了主要扶養義務”呢?按照規定,對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為什么共同生活的繼承人也可以多分遺產呢?因為他們和被繼承人之間在物質生活、勞務扶助、精神撫慰方面有著緊密的關系。

但是,如果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即便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分配遺產時也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此外,如果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愿意盡扶養義務,但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明確表示不要求其扶養的,分配遺產時,一般不應因此影響其繼承份額。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說的是廣義上的“扶養”,當中包含了晚輩對長輩的贍養、長輩對晚輩的撫養以及平輩之間的扶養等情形。

 

特別提示3

喪偶兒媳喪偶女婿情況特殊

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在繼承中屬于較特殊的情況。

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是姻親關系,他們之間本無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無論其是否喪偶,對公婆或岳父母均無遺產繼承權。但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兒媳或女婿在喪偶以后仍然繼續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主要贍養義務。對此,我國繼承法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何認定“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一般可以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考慮:(1)在經濟上對公婆或岳父母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者在生活上對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勞務幫助。(2)對公婆或岳父母盡贍養義務具有長期性、經常性。以上兩個條件同時具備的,即可認定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依法享有對公婆或岳父母遺產的繼承權,無論他們是否再婚,均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特別提示4

這些繼承人能夠多分遺產

還有一些繼承人法律規定是應當給予特殊照顧的,這類人也可以多分得遺產。

對此法律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比如繼承人是殘疾人、未成年人、年邁的人等,沒有獨立生活來源或其他經濟收入,又沒有勞動能力來掙錢,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適當多分。

 

特別提示5

胎兒的繼承份額要保留

遺產分割時,還要注意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比如夫妻倆,丈夫死亡時妻子正懷孕,那么,在分割丈夫遺留的遺產時,需要保留妻子腹中胎兒的繼承份額。這一點在現實生活中有時會被忽略掉。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胎兒是不享有繼承權的。但為了貫徹養老育幼原則,我國繼承法規定,當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時,如果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兒(該胎兒出生后應屬于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范圍),那么各繼承人在分配被繼承人遺產時就應當為這個胎兒保留一份遺產。保留的份額原則上應按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確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則應按胎兒的數量保留繼承份額。

但是,為胎兒保留遺產份額并不意味著胎兒立即取得了這份遺產的所有權。通常情況下,如果嬰兒成功降生,這份遺產份額才真正轉移歸嬰兒所有,并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如母親作為財產管理人行使權利;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活體,但出生后很快死亡了,為他保留的這份遺產便轉變為嬰兒的遺產,應由嬰兒的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如果胎兒流產或生下便是死胎,為其保留的繼承份額則要由被繼承人的其他繼承人再分割。

 

特別提示6

什么人不能分得遺產?

概括來說,放棄和喪失繼承權的繼承人不能分得遺產。

具體講,所謂繼承權的放棄,是指繼承人于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做出的放棄繼承遺產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做出放棄的意思表示的時間必須是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如果沒有表示,則視為接受繼承,如果在遺產分割后表示,則不是放棄繼承權,而是放棄財產所有權了。

繼承權的喪失則有其法定的事由。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繼承人,將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不論動機、目的、手段是什么,也不論既遂或者未遂,均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殺害其他繼承人需是為了爭奪遺產,如果因為其他原因,則不喪失繼承權。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如果繼承人后來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虐待人、被遺棄人生前又表示寬恕的,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按照法律規定,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嚴重。

轉自:北京晚報

]]>
主站蜘蛛池模板: 日本福利在线 | 99久久精品无码一区二区毛片 | 天天爽天天摸 | 黄色欧美视频在线观看 | 2018天天操天天干 | 欧美午夜性视频 | 午夜剧场操一操 | 中文字幕精品视频在线观 | 中文字幕国产日韩 | 韩国久播影院理论片不卡影院 | 99视频在线观看视频 | 国产高清一级毛片 | 在线视频综合网 | 亚洲免费网站观看视频 | 真实国产精品vr专区 | jizzjizzjizzjizz日本 | 麻豆视频免费入口 | 国产成人精品999在线观看 | 人人爽人人香蕉 | 精品一区视频 | 日本xxx在线观看免费播放 | 国产精品操 | 免费福利在线播放 | 欧美三级午夜理伦三级小说 | 欧美巨大xxxx做受孕妇视频 | 5x社区精品视频在线播放18 | 国产成人99精品免费视频麻豆 | 天天草天天 | 人妇出轨三级香港 | 国产成人a一在线观看 | 久久久网站亚洲第一 | 中文字幕一区二区三区精彩视频 | 久久97超级碰碰碰 | 日本高清www片| 欧美性黄色 | 国产毛片久久久久久国产毛片 | 国产精品短视频免费观看 | 欧美日韩精品乱国产 | 日本欧美三级 | 欧美成人精品在线 | 欧美色综合网站 |